各培养学院及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皖教科〔2017〕2号)文件及《蜜桃影像传媒网站入囗省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研院字〔2022〕2号)有关规定,现对2021年立项的省级研究生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,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督促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办理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范围
2021年立项的安徽高校研究生科学研究项目
二、结题所需材料
1. 人文社科类项目提交《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》(附件1);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交《安徽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》(附件2);
2. 项目申请书;
3. 项目技术总结报告。内容包括:从解决关键技术角度,阐述研究方法、过程和结果等相关技术信息;或围绕项目任务目标,阐述采取的技术路线、技术方案、实现途径和示范推广等相关信息。
4. 项目成果证明材料。包括:毕业论文(含送审情况)、专利证书、新药证书、审(认)定的品种(系)证书、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、备案标准、专著和核心刊物发表论文、研究报告等,研究报告应提交采纳部门的采纳证明或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,并附查重报告(查重报告低于20%)。未标注或未提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列入研究成果。所有附件成果需标注“安徽省科学研究项目资助(项目编号:)”字样,未标注或未提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列入研究成果。
三、结题材料要求
1. 纸质版结题材料一式一份(正反面打印),结题报告、毕业论文(含送审情况)单独打印装订,附件材料(包括项目申请书、技术总结报告和成果证明材料等)合订成册。
2.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结题材料上报各学院,学院评审后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。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:464842180@qq.com,纸质版报送至勤政楼216。
3. 材料上报时间:学院组织材料初审,于5月26日之前将结题检查验收项目汇总表(附件3)及相关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档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院质监办(勤政楼216)
研究生院
2023年5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