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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(研究生教育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年04月25日 11:37 来源: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
现转发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(研究生教育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科202344号),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、做好宣传,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。

一、申报要求

1. 已在本科教学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。

2.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,对照《申报指南》组织申报,择优推荐,排序上报研究生院。

3. 各类表格和申报书应在附件中下载,不得自行设计。

4.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近三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

二、申报安排

1. 时间安排:

1515日,二级单位上报申报材料;

25旬,申报材料资格复审;

35月底,校外专家评审确定拟申报名单;

45月底-6月初,校长办公会审议、公示;

566日前,申报人系统提交申报材料;

667-9日,学校审核上报。

2. 各单位于515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(申报书纸质版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)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(勤政楼216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4842180@qq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联系人:昌蔚  65786612


附件:

1.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(研究生教育)申报工作的通知

2.2023年度安徽省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(研究生教育)申报指南

3.各类申报表

4.申报指标

5. 2023年安徽省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(研究生教育)汇总表


研究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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