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培养学院:
为做好2023年6月的毕业审核及学历档案归档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材料准备
名称 | 要求 | 注意事项 |
(1)入学登记表 | 2份,由研究生本人填写,须经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。 | ①每项材料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,如若装订,请自行拆除; ②材料摆放顺序不得有误; ③两份材料请分别用回形针(夹子)夹起,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档案。 |
(2)培养计划一 |
(3)培养计划二 |
(4)中期考核表 |
(5)答辩申请表 |
(6)研究生毕业登记表 | 2份,由研究生本人填写,须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。 (其中:“学校意见栏”待学院收齐后报研究生院统一盖章) |
(7)专业实践考核表 | 2份,由研究生本人填写,须经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。(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) |
(8)成绩单 | 2份,由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提供,研究生自己不需要打印。 |
二、注意事项
1.所有“研究生学历档案材料”须一式两份,用A4纸双面打印,按1-8的顺序用回形针或票尾夹整理分成两套。填写打印时不得改变表格原有属性。如已在培养过程中完成了部分材料,可直接使用,无需重新填写。
2.表格内的日期时间请认真填写,所有表格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(入学登记表需在已贴好的照片处盖培养学院章)。
三、报送流程
1.准备在2023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(博士、硕士)需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,在5月18日前将除“成绩单”之外的其他“研究生学历档案材料”整理好交至各培养学院,由培养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审核。
2.审核完毕后,博士、硕士研究生的材料由培养学院登记造册并按档案整理要求及时归档。
3.请各培养学院于5月25日前将已收齐的《研究生毕业登记表》(附件2-7)统一交至研究生院(勤政楼216)集中盖章,5月31日将硕士研究生的“登记表”(附件2-7)与“成绩单”(附件2-8)一并领回。
四、预计毕业信息
《2023年6月预计毕业生名单》会单独发给各学院。如发现名单有问题,请尽快与研究生院联系(勤政楼216,电话:0551-6785007)。
研究生院
2023年5月5日